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30 浏览量:

校人字[2022] 15号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2022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以下简称“派出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 获选人员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其在国(境) 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 险及往返旅费等。2022年派出项目计划资助80人以内。

二、申报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人事关系在我校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2022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其中,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需依托学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获资助后,需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站手续,作为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申报须经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人事关系所在中层单位及学校人力资源处审批。

3.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接收单位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World Report为参考)、国际一流研究机构或企业。如国(境)外高校不在世界排名前100名之内,但申报学科在国际上属优势学科,需外方接收单位和学校出具情况说明后申报。

4.国(境)外接收单位邀请函应写明申请人基本信息、 工作时间和期限、主要研究内容、给予资助金额。

5.申请人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 新能力。

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赴外工作国语言的听、说、 读、写能力。

7.专业领域。优先考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 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重点领域。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 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9.获选人员派出时间计入博士后在站时间,其在国(境) 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博士后在站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月,最长不超过6年。

三、申报时间

2月10日-4月15日

四、申报及遴选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 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派出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校审核、推荐

各中层单位在4月13日前将《2022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推荐表》(附件2)提交至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学校在4月15日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 材料的审核提交。

(三)遴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 专家评审,获选结果拟于5月下旬公布。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接到本通知后着力做好宣传工作,利用QQ群、微信群、定点联系导师及课题组等方式,积极组织动员优秀博士生及博士后参与申报。

2.申请人要保证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3.“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为同期评审,申请人如同时申报上述项目,申报学科须为相同学科,评审时“派出项目”优先参评,“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按本人意愿排序参评。

4.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老师 师老师 秦老师

办公电话:0431-85151333

办公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25室

附件:1.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2.2022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推荐表

附件1: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2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推荐表.xls

人力资源处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