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申报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4 浏览量:

校人字〔2025〕32号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按照《2025年度吉林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25年度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申报及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我校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
(二)2023年1月1日之后进站;
(三)预计出站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潜质,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具有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并确保在站期间内完成课题研究。同时科研工作成果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与或承担国家、省(部)级重点项目的;
2.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研发的;
3.具有较大创新和较好应用转化前景的;
4.攻克工艺、设备难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技术难题的;
5.其他具有重大科研意义和社会价值的。
(二)申请人在站期间须取得下列成果之一(第一完成单位为吉林大学)。
1.自然科学类博士后:
(1)作为负责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或面上项目;
(2)获“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
(3)作为负责人承担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站中、站前);
(4)作为负责人承担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一等资助项目。
2.哲学社会科学类博士后:
(1)作为负责人承担国家社科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作为负责人承担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站中);
(3)作为负责人承担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一等资助项目。
三、资助额度及推荐限额
2025年拟资助每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给我校的推荐限额为10人。
国家指定建设“双一流”学科所在中层单位最多推荐3人,其他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最多推荐1人。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申报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
(二)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以下简称中层单位)审核推荐
1.中层单位对申报人是否满足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中层单位博士后流动站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并确定推荐人选,评审会专家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做好会议记录。
    (三)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确定拟推荐名单。
    (四)推荐名单公示
    学校对拟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
    (五)材料上报
    学校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材料要求
    (一)《申报书》纸质版用A4纸纵向单面打印、装订,一式2份,其中“六、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栏由中层单位负责人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将加盖中层单位公章的《申报书》原件扫描生成清晰的PDF格式电子文档(彩色扫描,分辨率150DPI),供学校公示使用(文件名:单位+姓名+申报书)。
    (三)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应位置加盖公章),制作封面,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报送纸质材料2份,扫描件(PDF格式)1份(文件名:单位+姓名+证明材料)。
    (四)中层单位统一填写《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申报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一览表》用A3纸打印,加盖公章,一式1份,同时上报Excel电子文档(文件名:单位+一览表)。
    六、时间安排
    (一)申报人于2025年3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中层单位。
    (二)各中层单位于2025年3月26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师老师 秦老师
    联系电话:85151333
    电子邮箱:postdoc@jlu.edu.cn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25室

    附件:
    1. 吉林省博士后科员人员择优资助申报书
    2. 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申报一览表

人力资源处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