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25〕69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专家推荐工作。为保障学校推荐高质量、高水平专家,邀请校内各有关单位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及其他交叉学科领域,推荐行业专家、企业管理专家、创投孵化专家、法律和知识产权专家等有关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有充沛的精力和体力完成评审工作;
3.熟悉创新创业领域政策法规,具备丰富的科研、产业或投资评审经验;
4.无科研失信等情况,能客观公正履行评审职责。
(二)专业条件
1.行业专家:
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研究领域内有高水平学术造诣,并至少具备以下两项条件:①近5年以通讯/第一作者在JCR Q1期刊或CCF A类会议发表论文≥3篇;②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③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权威学会会士称号(如IEEE Fellow);④近3年有国际会议特邀报告或学术任职,具备技术转化、标准制定等产学研成果。
2.企业管理专家:
科技型企业家或科技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具备5年以上管理经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3.创投孵化专家:
需从事创投孵化工作5年以上,熟悉科技型企业发展规律,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成功的投资案例或主导过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
4.法律和知识产权专家: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专利代理师资格,熟悉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合规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法律实务或知识产权工作5年以上,主导或参与过重大科技项目法律咨询、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制定等工作。
二、推荐时间
2025年4月29日-5月12日。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附相关资格证明等材料,提交至所在中层单位。
(二)中层单位推荐
各中层单位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填写《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于5月12日16:30前将《推荐表》(word版及签字盖章PDF版)和《汇总表》(excel版及盖章PDF版)压缩文件(以“单位+推荐大赛专家”命名)发送至postdoc@jlu.edu.cn。
四、其他要求
(一)本次推荐的评审专家将纳入“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评审专家库” ,大赛全国复赛、总决赛评审专家主要从专家库中抽取。
(二)推荐的评审专家如受邀参加评审,需服从大赛组委会有关安排,不得无故放弃。
(三)评审工作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
五、联系方式
推荐评审专家的相关问题,请联系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师老师 秦老师
电 话:0431-85151333
邮 箱:postdoc@jlu.edu.cn
办公地址:中心校区鼎新楼A625室
附件:1.《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专家推荐表》
2.《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人力资源处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