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预留博士后出站流程

发布时间:2022-03-08 浏览量:




吉林大学师资预留博士后申请出站及出站考核流程

一、出站准备

1.完成《吉林大学博士后研究报告》,一式三份,参考样式见“吉林大学博士后研究报告模板”。

2.出站后到校外其他单位工作的师资预留博士后须联系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必须具有独立人事权限)准备劳动(聘用)合同、接收函、商调函(上述材料可三选一)及调档函;拟出国或暂时未找到接收单位的博士后,须到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办理档案及人事关系托管,并准备调档函。

3.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博士后在申请出站前须完成基金结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在“基金申报审核”系统中在线填写基金总结报告,并打印纸质版两份。审核意见合作导师签字后由学校财务处签字并加盖公章。完成上述审核手续后将基金总结报告交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审批。

二、出站申请

申请出站的师资预留博士后向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吉林大学师资预留博士后出站申请表》一式一份。

2.《吉林大学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经合作导师签字,流动站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吉林大学师资预留博士后出站评审会专家组名单》一式一份,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同行专家不少于2人,其他成员需为流动站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成员。

经审核科研成果符合出站要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在申请人提交的《吉林大学师资预留博士后出站申请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并发放出站评审会表决票。

三、出站考核

1.考核标准

师资预留博士后的出站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师资预留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成果须达到其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以科研为主型教师申报副教授业绩条件方达到优秀标准(注:自然科学类副教授标准中的“A类项目,且可支配经费达到X万元”可调整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或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对可支配经费不作硬性要求”);在站期间科研成果达到助力计划博士后的出站考核条件,方达到合格标准。

2.考核结果

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组织召开博士后出站评审会,出站考核专家小组对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研工作、业务能力、个人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定,在《吉林大学师资预留博士后出站考核表》(一式两份,均需原件)上签署考评意见并给出考核结果,经流动站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出站手续办理

(一)出站考核为优秀的师资预留博士后:

1.向人力资源处人事科(鼎新楼A623)提交以下材料:

(1)《吉林大学师资预留博士后人员正式聘用教师呈报表》

(2)《吉林大学师资预留博士后正式聘用教师成果汇总表》

(3)《吉林大学师资预留博士后出站考核表》

(4)关于在站期间成果的折算(归属)情况说明[此项仅需进行成果折算或共同作者(共同完成人)明确成果归属时提供,由预留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预留学院公章]

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原件1份提交至人力资源处人事科办理正式聘用签批手续(一般为5—10个工作日),签批通过后由人事科开具《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单位意见表》。

2.签批通过后,将人事科签字盖章后的《接收单位意见表》上传至“中国博士后网”办公系统,同时持《接收单位意见表》和全部出站申请材料到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办理出站手续,出站手续办理所需材料详见下表。

(二)出站考核为合格的师资预留博士后:

自动转为助力计划博士后,博士后工作办公室为其办理延期或出站手续,办理出站手续需持离校通知单和全部出站申请材料办理。出站手续办理所需材料详见下表。出站办理完成后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办理档案转递及户口迁移等其他手续。

吉林大学师资预留博士后出站手续办理所需材料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获取方式

备注

1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

期满业务考核表》

(一式2份,均需原件)

吉林大学师资预留博士后出站材料汇总

由合作导师或出站

考核小组专家填写

2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

期满审核表》

(一式2份,均需原件)

只需填写博士后姓名及全国博管会编号

3

劳动(聘用)合同、接收函或商调函等

(一式2份,复印件)

拟工作人事部门出具

1.留本校工作的提供人事科签字盖章的《接收单位意见表》

2.出站到外单位工作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接收函或商调函

注:上述材料无需装订


五.博士后证书打印

出站手续办结后,博士后可自行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查看、打印电子版博士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