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精神,加快推动我省中青年专业技术后备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积极投身科研事业、致力推动成果转化、全面参与创新创业,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现开展“2015年度吉林省留学回国人员科研项目与博士后人员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现将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留学回国科研人员项目。在国外留学一年以上,并取得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近三年内回国在我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是我校派出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做访问学者一年以上回国继续从事科研工作的我校专业技术人员。
(二)博士后人员科研项目。在2013年12月31日之后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者获得资助后须在2016年12月31日后出站且在站总时间不得超过4年。
二、资助项目领域
重点对与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与全省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创新驱动战略和五大发展战略深度融合的项目进行资助。主要涉及汽车机械、石油化工、工程材料、生物制药、医疗研发、农林水利产品加工和研发、环境资源保护和利用、旅游产品研发利用等产业项目领域。
三、项目资助数额
吉林省人社厅给我校“留学回国人员科研项目”下达的推荐指标数为5个,“博士后人员科研项目”的推荐指标数为15个,学校将通过召开学术评审会议的方式择优向省人社厅推荐。
四、资助方式及经费用途
(一)资助方式
1.启动项目类资助
对经评审确定为启动类的项目进行资助,资助额度控制在5万元以内。
2.优秀项目类资助
对经评审确定为优秀类的项目进行资助,资助额度为7-10万元。
3.持续跟踪类资助
对已获得前期资助但未结题并将持续进行研究、经评估确认具有较强研究价值、并与我省重大产业项目密切相关、深度融合的重点项目进行持续跟踪资助,资助额度将综合项目研究价值和评估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
(二)资助经费用途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受资助科研项目研究中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办公耗材等备品购置以及参加学术交流和研讨会议、生活补贴等所需支出项目。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详见附件一。
六、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中层单位于2015年11月30日15:00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一)留学回国人员科研项目材料报送至行政楼1219室,联系人:高月,联系电话:89228972。
(二)博士后人员科研项目材料报送至行政楼1218室,联系人:蒋磊,王昊丰,联系电话:85151333。
吉林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5年11月25日
附件:1.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rar
2.关于开展2015年度吉林省留学回国和博士后科研人员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