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14 浏览量: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文件精神(附件1),学校现开展第九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以下简称“特别资助”)申报工作,为做好此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我校进站时间满4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人员”),不包括校企联合培养博士后。

2.已获得过特别资助和已经申报第59批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人员不能申报本次特别资助;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对在本批次特别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人员不予资助。

3.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人员,可获优先推荐资格: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获得“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奖”;我校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我校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二、资助金额

每人15万元。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请申请人于即日起至2016年3月5日,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后导出数据,在线提交。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报数据有修改要求时,请于2016年3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博士后管理科。

2.纸介材料。

(1)申请人在线打印一式一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提交2套“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

(2)“申请书”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须用A4纸张左侧双钉装订成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须每套单独装订成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目录页见附件2。

3.电子版材料。申请人须将word格式的“申请表”转换成PDF格式,文件名称编辑为“姓名+流动站所在单位+二级学科”,并发送至bshgzbgs@jlu.edu.cn

4.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申请者完成网上申报后将上述纸质材料于2016年3月5日和3月6日两天集中报送至学校博士后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按申请人填报的二级学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组评议,申请人在申请书封面填写投送学科时,须按申报项目所属学科填写。

2.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不得网上传输。

3.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联 系 人:蒋 磊 王昊丰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行政楼1218室

办公电话:0431-85151333

电子邮件:bshgzbgs@jlu.edu.cn

附件1: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pdf

2:第九批特别资助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目录.doc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