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人字〔2017〕30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7〕1号)精神,现就我校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全国范围内遴选3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作为日常生活经费,20万元作为科研补助经费。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具有中国国籍且2017年度拟申请进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大陆地区(非国外、境外)获得博士学位2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7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或(申报时已获得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二)本批次申请日期截止前(2017年3月10日)未满31周岁。
(三)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四)“博新计划”本年度限定的资助学科详见附件1。
(五) 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研究计划所属领域应符合“博新计划”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附件2)。
(六)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2017年2月20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进行填报(附件3)。
(二)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各类材料,各准备两份。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4)、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5)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将申报流程第二条“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中要求的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于2017年3月10日16点前交至学校博士后管理科(中心校区鼎新楼6楼)。
四、注意事项
(一)我校博士毕业生申请进入同一个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如若超出,学校将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确认推荐人选。
(二)获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三)请各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着力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申报“博新计划”。
联 系 人:蒋 磊 王昊丰 申 川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综合信息楼(鼎新楼)A区625室
办公电话:0431-85151333
附件: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附件1至附件5.docx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