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计划外(在职脱产)博士后招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4 浏览量:

校人字【2017】179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和《吉林大学博士后招收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6〕270号) 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四类(计划外)博士后的招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计划

我校每年度四类(计划外)博士后的招收指数一般不超过上一年度总进站人数的20%。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原则上应从部属高等院校获得,且获得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二)申请者原则上应为高校、科研院所的教师、医生和科研编制人员,申请者在站工作期间应保证全脱产,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不接受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申请。

三、申报流程

(一)材料准备

1.《吉林大学计划外博士后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打印一份,交至其所在学院与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吉林大学临床医院申请者交至总校人社处签字盖章)

2.《吉林大学计划外博士后申请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由流动站所在单位填写。

(二)材料报送

1.申请者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PDF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拟申请的流动站所在单位。

2.流动站所在单位根据申请情况填写《吉林大学计划外博士后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并签字盖章。流动站所在单位须于2017年9月22日前,将汇总的《申请表》PDF版打包压缩,连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postdoc@jlu.edu.cn,纸质版《申请表》和《汇总表》报送至鼎新楼A区625

(三)专家评审

根据吉林大学2017年第十一次校长办公会议关于计划外博士后人员招收的相关要求,学校采取定期召开专家评审会议的方式确定进站人选,博士后工作办公室为其办理进站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须保证申报材料中的内容真实,如发现虚假信息,学校将不再受理其进站申请。

(三)学校今后将不再发布计划外博士后招收的校内通知,申请者可随时提交进站申请,参照本通知要求自行填报申请材料,经流动站所在单位审核签章后上报至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学校定期召开专家评审会议确定进站人选。

附件1:吉林大学计划外博士后申请表.rar

附件2:吉林大学计划外博士后申请汇总表.xls

联系人:蒋磊 王昊丰 申川

联系电话:0431-85151333

电子邮箱:postdoc@jlu.edu.cn

办公地址: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25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