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21〕139号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吉林大学博士后招收管理实施办法》(校发〔2020〕67号)文件规定,按照《吉林大学博士后中期、出站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吉林大学“鼎新学者”中期、期满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博士后中期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中期考核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一年左右进行,不设具体量化指标,注重考核博士后的科学作风、学术贡献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工作安排
1.制定考核办法
各设站中层单位按照《吉林大学博士后招收管理实施办法》《吉林大学博士后中期、出站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吉林大学“鼎新学者”中期、期满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1)中关于博士后中期考核的相关要求,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博士后(含鼎新学者)中期考核办法,并报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备案。办法应包括基本原则、组织领导、考核形式、考核指标、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内容。
2.组织开展考核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本批次共计41名博士后进行中期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2),请名单中涉及的中层单位于7月1日-7月9日期间组织博士后进行中期考核,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根据工作安排,列席参加部分单位的中期考核报告会。
三、材料报送
1.所有设站中层单位须于6月28日前报送中期考核办法,纸质版一式一份。
2.涉及本批次考核的设站中层单位于6月28日前报送《中期考核工作安排一览表》(简称《一览表》,见附件3);7月14日前报送《吉林大学“鼎新学者”中期考核表》(见附件4)、《吉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见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
3.上述纸质材料须经单位博士后流动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ostdoc@jlu.edu.cn。
四、相关要求
1.本批次考核完成后,学校不再单独发布中期考核通知和考核人员名单,各设站中层单位根据博士后进站时间,自行组织博士后开展中期考核,并须在组织考核前向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报送《一览表》(见附件3),考核完成后报送《吉林大学“鼎新学者”中期考核表》(见附件4)、《吉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见附件5)。
2.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的博士后,按相关规定办理退站手续。
3.“鼎新学者”填报《吉林大学“鼎新学者”中期考核表》,其他类别博士后填报《吉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中期考核表》存入博士后个人档案。
联系人:李雪涛 申 川 师小达
电 话:(0431)85151333
邮 箱:postdoc@jlu.edu.cn
附 件:
1.相关办法及细则.rar
2.本批次中期考核人员名单.xlsx
3.中期考核工作安排一览表.xls
4.吉林大学“鼎新学者”中期考核表.doc
5.吉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doc
人力资源处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