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1 浏览量:

校人字〔2017〕29号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文件精神(附件1),学校现开展第十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以下简称“特别资助”)申报工作,为做好此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我校进站时间满4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均可申请(已获得过特别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和校企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除外)。

2.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对在本批次特别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人员不予资助。

3.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获优先推荐资格: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获得“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奖”;我校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我校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二、资助金额

每人15万元。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人于即日起至2017年3月10日,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在线上传提交。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报数据有修改要求时,请于2017年3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2.材料准备。

(1)申请人在线打印2份《申请书》,《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须用装订成册。

(2)申请人提交2套“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须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目录页见附件2,每套证明材料单独用A4纸张左侧双钉装订成册。

(3)申请人须将word格式的《申请书》转换成PDF格式,文件名称编辑为“姓名+流动站所在单位+二级学科”, 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shgzbgs@jlu.edu.cn

3.材料报送。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将上述纸质材料(《申请书》原件2份、“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套)于2017年3月9日和10日两天集中报送至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按申请人填报的二级学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组评议,申请人在《申请书》封面填写投送学科时,须按申报项目所属学科填写。

2.“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不得网上传输。

3.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联 系 人:蒋 磊 王昊丰 申 川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综合信息楼(鼎新楼)A区625室

办公电话:0431-85151333

电子邮件:bshgzbgs@jlu.edu.cn

附件:1.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pdf

2.第十批特别资助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目录.doc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