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0 浏览量:

校人字〔2025〕15号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

为持续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建设,进一步提高博士后工作水平,推进博士后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9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115号)《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6号)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校2025年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综合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和科研产出为核心,坚持科学评价、分类评价,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坚持为设站单位和人才减负,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开展全面综合评估,促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加强自身建设,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博士后青年人才,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评估范围

我校2022年1月1日前设立的4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附件1)。

三、工作安排

评估工作以流动站一级学科为单位,按照数据采集与填报、数据审核与评价、数据统计与评定三个阶段进行。

(一)数据采集与填报

2025年2月20日-2025年3月10日期间,各单位严格按照《吉林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综合评估工作事项一览表》(附件2)的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填报评估数据

各单位参照附件1和附件2的相关内容,填写附件5,主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将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2.组织博士后补充相关内容

各单位组织博士后(具体人员名单逐一发放)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 (chinapostdoctor.org.cn)),在“个人情况-在站期间成果”栏目下如实补充相关内容。

3.组织博士后合作导师代表填写调查问卷

(1)各单位按照附件2中“合作导师代表填写调查问卷”所需人数,于2025年2月24日前提供合作导师名单(模版见附件6),博士后办公室为名单中的每位合作导师设置账号和密码。

(2)各单位组织合作导师填写调查问卷,合作导师进入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在“合作导师”入口端输入设置好的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在“博士后合作导师问卷调查”栏,在线填写调查问卷。

(二)数据审核与评价

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各相关单位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核,并依据各单位博士后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综合评价。

(三)数据统计与评定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汇总、处理评估数据,形成初步评估结果。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在此期间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工作。

四、评估结果及处理

本次评估结果不排名,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评估结果以文件形式公布。对评估不合格的流动站将根据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销设站。

五、其他事项及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参照评估指标及说明(附件3、4)进行数据采集与填报。评估数据中“招收选拔”“培养使用”“成果产出”三项一级指标中的绝大部分数据,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采集和专业科技信息机构查证,不需各单位填报。为保证本次及今后评估数据采集的完整性,请各单位组织好本单位博士后人员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站期间成果”的补充填写工作,并请在日常工作中督促博士后人员在系统中真实、完整地填写成果数据。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博士后评估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科学公正、规范有序开展评估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填报的数据、材料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务必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不得填报涉密内容。

3.为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事项和相关通知会及时在学校博士后管理工作群发布,请各相关中层负责老师及时关注,如有人员变动,请及时联系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备案。


联 系 人:李老师 师老师 秦老师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25室

联系电话:0431-85151333

办公邮箱:postdoc@jlu.edu.cn


人力资源处  

2025年2月20日

附件:1.参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一览表

2.吉林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综合评估工作事项一览表

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2025年度)

4.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说明(2025年度)

5.流动站设站单位评估调查表模版(2025年度)

6.参加调查问卷合作导师代表名单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