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23〕94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根据《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2号)要求,现就组织参加大赛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服务大局、突出特色、多方参与、务实节俭办赛理念,打造新时代全国性博士后创新创业赛事品牌,建设博士后创新创业的高水平交流展示平台、吸引人才开放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培养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有效渠道,持续激发博士后创新潜能,释放博士后创业活力,有力推动产学研融合和科研成果转化,培养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青年科技人才队伍。
二、大赛主题
智汇赋能发展 博创引领未来
三、赛事安排
(一)比赛时间。5月-8月开展比赛报名和预选推荐,9月开展全国复赛(书面评审)工作,10月开展全国总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全国总决赛地点。山东省烟台市八角湾国际会展中心。
(三)比赛项目。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开发与应用、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各组别可根据项目报名情况调整赛道。
(四)参赛方式
1.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所在团队于5月15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sdhwrc.com)自主报名(参赛条件详见附件1)。“所属参赛队伍”须选择“按博士后进站单位参加设站单位独立组队”,“流动站”须选择“吉林大学”。经选拔,依托吉林大学申报的项目,通过国家书面评审,可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
2.创新赛、创业赛参赛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6月30日;海外(境外)赛参赛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8月15日;揭榜领题赛参赛应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
3.各组别参赛条件及赛事安排详见附件2。
四、奖励政策
(一)各组别的每个赛道颁发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大赛组委会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向获奖者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向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向组织参赛的地方、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三)经选拔代表学校参加全国大赛的项目,优先推荐列入吉林省博士后资助项目。
(四)全国大赛中的获奖项目,吉林省将按国家奖励金额给予匹配奖励。获奖项目在吉林省落地实施的,纳入吉林省博士后重点项目予以资助。
(五)全国大赛中的获奖项目,将在学校评奖评优、出站考核等方面作为重要依据。
五、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博士后或相关人员参赛。学校将会组织所有报名项目参加学校、吉林省组织的专家培训。
(二)各参赛代表队系统完成报名后,填写《全国第二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吉林大学报名表》(详见附件3),报送至所在中层单位,并与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联系,确认参赛资格;中层单位汇总后,于5月31日前统一将报名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学校汇总参赛信息后提交大赛组委会。否则,报名视为无效。
(三)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大赛期间食宿和市内交通由执委会统一安排。
六、联系方式
大赛组织及报名的相关问题,请联系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秦老师
电话:(0431)85151333
邮箱:postdoc@jlu.edu.cn
办公地址:中心校区鼎新楼A625室
附件:1.《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2.《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安排》
3.《全国第二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吉林大学报名表》
人力资源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