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0 浏览量:

校人字〔2025〕26号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5〕74号)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2025年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

香江学者计划面向内地博士申请。获选人员将进入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

香江学者计划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

2025年香江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60人。

二、申报条件

1.香江学者计划申请人应为内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申请人博士毕业时间一般应为三年以内。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可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科研人员申报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5.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6.能全职在香港工作2年。

7.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8.已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香江学者计划。

三、申报时间

3月10日-5月9日

四、申报及遴选

1.公布岗位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公布本年度在港博士后研究岗位,岗位信息随申报指南发布。

2.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

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

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审核推荐

各中层单位将《2025年香江学者计划推荐表》(附件2)于4月30日前提交至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学校在5月9日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和提交。

4.内地与香港组织遴选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按照计划资助人数1:2的比例评选出候选人;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轮专家评审,确定拟获选人员。申请人和设站单位可于6月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着力做好项目申报动员,充分利用平台、团队、导师、项目挖掘和吸引优秀博士毕业生依托我校申请香江学者计划。

2.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学科须一致。评审时,将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3.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申请人要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联系人:李老师 师老师 秦老师

办公电话:0431-85151333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25室


附件:

1.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度香江学者计划推荐表


人力资源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