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0 浏览量:

校人字〔2025〕27号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5〕74号)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2025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面向内地博士申请,获选人员将进入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2025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30人。

二、申报条件

1.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请人应为内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申请人博士毕业时间一般应为三年以内。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可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站单位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科研人员申报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5.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6.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

7.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8.已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三、申报时间

3月10日-5月9日

四、申报及遴选

1.公布岗位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公布本年度在澳门博士后研究岗位,岗位信息随申报指南发布。

2.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审核推荐

各中层单位将《2025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推荐表》(附件2)于4月30日前提交至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学校在5月9日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和提交。

4.内地与澳门组织遴选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按照计划资助人数1:2的比例评选出候选人。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与最多2位合作导师对接。对接成功后,候选人和合作导师共同撰写研究方案,并由候选人向澳门项目秘书处递交申请表和研究方案。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组织项目第二轮专家评审,确定拟获选人员。申请人和设站单位可于6月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着力做好项目申报动员,充分利用平台、团队、导师、项目挖掘和吸引优秀博士毕业生依托我校申请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2.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学科须一致,评审时将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3.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申请人要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联系人:李老师 师老师 秦老师

办公电话:0431-85151333

办公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25室


附件:

1.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推荐表


人力资源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