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0 浏览量:

校人字〔2025〕28号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5〕74号)工作安排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2025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支付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工作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等费用。

2025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计划资助22人以内。

二、申报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申请人博士毕业时间一般应为三年以内。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拟进站的申请人需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须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4.申请人原则上不得为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体系成员单位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5.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6.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

7.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8.已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三、申报时间

3月20日—5月31日

四、申报及遴选

1.公布岗位

2025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在德国的博士后研究岗位

自申报之日起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和申报系统中查阅。

2.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审核推荐

各中层单位将《2025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推荐表》(附件2)于5月23日前提交至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学校在5月31日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和提交。

4.遴选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核及初选后,由德方按照岗位要求组织遴选。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着力做好项目申报动员,充分利用平台、团队、导师、项目挖掘和吸引优秀博士毕业生依托我校申请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2.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申请人要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联系人:李老师 师老师 秦老师

办公电话:0431-85151333

办公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25室


附件:

1.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推荐表


人力资源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