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度博士后资助项目入库征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6〕38号)要求,现开展我校2027年度吉林省博士后成果转化落地项目奖励资助的入库征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内容
博士后成果转化落地项目奖励资助主要用于奖励在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并利用其核心技术或科研成果通过技术合作、专利许可、转让、作价入股等形式与吉林省内企业完成成果转化落地,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项目。
二、资助标准
分为正在推广转化和已经转化应用两类。根据实施取得的效益情况:
(一)正在推广转化项目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性资助;
(二)已经转化应用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性资助。
三、申报条件
(一)正在推广转化项目申报条件
获奖核心技术或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等不良事宜,权责明晰。申报主体单位应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同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获奖核心技术或成果拥有有效知识产权不少于1项。
2.依托获奖技术或成果同省内企业签订技术开发/委托/服务/咨询等合同。
3.获奖核心技术或成果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较好的应用转化前景,对本专业(行业)领域发展有较好的促进作用,已依托申报主体单位就该技术或成果在相关行业内推广。
(二)已经转化应用项目申报条件
获奖核心技术或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等不良事宜,权责明晰。申报主体单位应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同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利用核心技术或成果已形成新材料、新产品或实现产业化生产,其中一种或多种实现商品产业化的科技成果,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含)以上。
2.利用核心技术或成果在吉林省域内创办企业或与吉林省域内企业合作,有明确的经费、设备、场地等资产投入,资产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3.利用核心技术或成果已实现高新技术成果、高价值发明专利和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能够促进吉林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引领行业领域高质量发展。
(三)已获得过奖励性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材料要求
(一)《吉林省博士后获奖项目成果转化资助申报书》(2027年度)(见附件1)和证明材料,A4纸纵向双面打印,基本格式不得改动,示例内容或无关文字删除,不得增加页码,可提供附件或说明附后。“三、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栏由中层单位负责人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制作封面,按顺序编制目录,胶装装订成册,不超过20页。报送纸质材料册1份,申报书1份(不含证明材料)。申报书扫描成PDF格式文件(文件名:单位+姓名+申报书)。
(二)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及获奖项目在省内转化的材料并取得效益的相关材料(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三)中层单位统一填写《2027年度吉林省博士后获奖项目成果转化资助一览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A3纸横向单面打印,基本格式不得改动。同时上报Excel电子文档(文件名:单位+一览表)。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于2026年9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中层单位。
(二)中层单位审核
中层单位审核推荐,各中层单位于2026年9月8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审核后将推荐项目材料报送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吉林省综合评审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上报的博士后项目进行相应形式的评估评审或认定,并进行涉企重复资助排查。
(五)吉林省公示入库
评审资助类通过的项目,在省人社厅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博士后项目储备库。
联 系 人:李老师 师老师 秦老师
联系电话:85151333
电子邮箱:postdoc@jlu.edu.cn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25室
附件:
1.《吉林省博士后获奖项目成果转化资助申报书》
2.《2027年度吉林省博士后获奖项目成果转化资助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