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度博士后留(来)省工作资助项目入库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12 浏览量:

校人字〔2026〕170号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度博士后资助项目入库征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6〕38号)要求,现开展我校2027年度博士后留(来)省工作资助项目入库征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条件

    (一)正常期满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2026年度内与吉林省域内企事业单位(含中直驻吉单位)签订5年以上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签订5年以下应有续聘条款)。其中:

    1.省内设站单位培养的博士后出站时间应为2026年度内;

    2.省外及国(境)外培养的博士后出站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国(境)外培养的博士后应当达到国内培养最低年限要求。

    (三)申请人应从事教学或科研领域研究工作,有作为第一主持人的具体科研项目(课题),研究方法、计划和技术路线具有特色且合理;研究方向和领域与吉林省经济建设和重点发展战略结合紧密;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

    (四)进站前已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进站时未将人事关系转入我省博士后设站单位的人员、出站后进入党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及已获得过本项资助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资助标准

    2027年对正常期满出站后留(来)省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经费。

    三、材料要求

    (一)《吉林省博士后留来省资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和证明材料,A4纸纵向双面打印,基本格式不得改动,示例内容或无关文字删除,不得增加页码,可提供附件或说明附后。“三、申报单位情况及审核意见”栏由中层单位负责人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制作封面,按顺序编制目录,胶装装订成册,不超过20页。报送纸质材料册1份,申报书1份(不含证明材料)。申报书扫描成PDF格式文件(文件名:单位+姓名+申报书)。

    (二)相关证明材料

    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发放工资薪酬、博士后进出站等证明材料。

    (三)中层单位统一填写《吉林省博士后留来省资助一览表(2027年度)》(见附件2)及《2027年度博士后留来省资助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A3纸横向单面打印,基本格式不得改动。同时上报Excel电子文档(文件名:单位+一览表/汇总表)。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于2026年9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中层单位。

    (二)中层单位审核

    中层单位审核推荐,各中层单位于2026年9月8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审核后将推荐项目材料报送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吉林省综合评审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上报的博士后项目进行相应形式的评估评审或认定,并进行涉企重复资助排查。

    (五)吉林省项目入库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评估认定,经费拨付依据实际完成指标核定,不再另行公示。

    联 系 人:李老师 师老师 秦老师

    联系电话:85151333

    电子邮箱:postdoc@jlu.edu.cn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25室

    附件:

    1.《吉林省博士后留来省资助项目申报书》

    2.《吉林省博士后留来省资助一览表(2027年度)》

    3.《2027年度博士后留来省资助申报信息汇总表》


人力资源处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