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站
1、什么是博士后?
答:博士后是指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研究工作结束,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处、省博管办)审核批准,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备案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由国家人社部颁发具有统一编号的博士后证书。博士后表明的是一种独立主持研究完成科研项目的经历,不是学历、学位,也不是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
2、什么是博士后研究人员?
答: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指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处、省博管办)审核批准,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备案,在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等博士后科研平台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具有流动性质的科研人员。
3、博士后研究人员是设站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吗?
答:博士后研究人员是设站单位的非在编工作人员,不是学生,他们在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与其所在单位职工一样计算工龄,除享受同本单位职工一样的各种福利工资待遇并按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外,还享受国家、省、市、县及单位规定的有关博士后的优惠政策和待遇。工作期满后必须出站,在站和其获得固定工作岗位前是具有流动性质的科研人员。
4.博士后招收分为几种类型?
答:招收类型根据招收方式和经费来源分为“鼎新学者”、项目资助博士后、联合培养博士后。
(一)鼎新学者
为吸引汇聚国内外优秀青年学者来校从事科学研究,支持青年学者进行学术探索和科研创新,培育一支发展潜力好、内生动力足、创新活力强的青年人才队伍,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学校设立“鼎新学者”支持计划。
鼎新学者是在聘用期限内与学校建立唯一人事关系且全职在学校工作的博士后。
学校为鼎新学者提供一流的科研平台、创新的科研环境、与一流高校教职相媲美的福利待遇,旨在助力青年学者心无旁骛地进行学术探索和科研创新,产出原创性、标志性的学术新思想、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
(二)项目资助博士后
项目资助博士后指在聘用期限内与学校建立唯一人事关系且全职在学校工作的博士后。
项目资助博士后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高峰高原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各类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高层次创新团队及学校确定的其他学术特区中有明确发展目标、有持续科研项目和充足经费支撑的科研团队,培养一批灵活高效、有较强学术探索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专职科研人才。
(三)联合培养博士后
联合培养博士后指学校与其他单位联合招收的博士后,其人事关系不转入学校。
联合培养博士后依托学校优质资源平台,与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平台合作招收博士后,推动学校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
5.博士后招收对象是哪些,有什么要求?
答:(一)鼎新学者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获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3)政治立场坚定、身心健康,恪守高校科研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4)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已取得一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
(5)已初步选定科研团队或课题组,研究方向处于科技前沿、符合国家战略需求。
(二)项目资助博士后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获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3)政治立场坚定、身心健康,恪守高校科研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4)已初步选定科研团队或课题组,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5)满足合作导师或科研团队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联合培养博士后
(1)依托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请
申请人须满足企业要求的招收条件。同时,企业须与学校签订《高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申请人须与企业、学校共同签订《高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合同》(以下简称“工作合同”),明确相关权责义务。
(注:企业须向学校支付行政管理费,标准为2万元/年,须向学校方合作导师支付指导费,标准不低于2万元/年。)
(2)依托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
若申请人为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除满足企业要求的招收条件外,还须满足学校项目资助博士后的招收条件;若申请人为在职人员,除满足企业要求的招收条件外,还须满足学校计划外在职博士后的招收条件。同时,企业须与学校签订《高校、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申请人须与企业、学校共同签订《高校、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合同》(以下简称“工作合同”),明确相关权责义务。
(注:企业须向学校支付行政管理费,标准为3万元/年,须向学校方合作导师支付指导费,标准不低于3万元/年。)
6.哪些老师可以招收博士后?
答: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学术造诣高深,研究经费充足,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本校在职在岗教师。
7.各类博士后是如何招收的?
答:(一)项目资助博士后
合作导师根据项目需求公开招聘,流动站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党委对申请者进行思想政治审查,报学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审批后办理进站手续。博士后、合作导师、流动站三方签订聘用合同。
(二)联合培养博士后
学校与合作单位签订联合招收博士后合作协议,根据国家、学校及合作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收。博士后、合作导师、流动站、合作单位签订四方工作协议。
8、符合条件的博士如何申请进站?
答: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申请进站,首先应与博士后站联系,经博士后站考察同意后,通过“中国博士后”网站(交互式办公系统www.chinapostdoctor.org.cn),在“业务工作办理”中进入“博士后进出站”模块注册后向博士后站提出申请(同时报纸质申请材料),博士后站单位管理人员在网上进行审核批准后(联合招收的工作站先网上审批,再提交流动站审批。同时审核纸质材料),提交省级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进行网上审批,省级部门管理人员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批后入站开展工作。
9、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需提交什么纸质材料?
答:鼎新学者、项目资助博士后可查阅服务手册(扫描附件二维码获取)或吉林大学博士后网站,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办理进站手续;计划外在职博士后可查阅吉林大学博士后网站,下载进站材料,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办理进站手续;联合培养博士后按企业及学校的相关要求办理进站手续。
10、是否可以申请在原博士毕业学科继续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答:不可以同站同学科。除经国家人社部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外,申请人不得进入授予其博士学位的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假设A博士毕业于B大学的C一级学科。那么A博士就不能申请在B大学的C一级学科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但是他可以申请在B大学的其他一级学科流动站或其他大学的C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11、进站前各类博士后档案有何要求?
答:鼎新学者和项目资助博士后,须在办理进站手续前将人事、组织关系及个人档案转至学校;联合培养博士后的人事、组织关系及个人档案由企业或工作单位负责管理;计划外在职博士后的人事、组织关系及个人档案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