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站管理常见问答

发布时间:2021-12-21 浏览量:

二、在站管理

1、各类博士后薪酬待遇如何?

答:鼎新学者和项目资助博士后,学校提供的薪酬及福利待遇如下表所列;联合培养博士后、计划外在职博士后的薪酬待遇由合作培养单位或工作单位负责落实。

博士后类别

薪酬标准

福利待遇

鼎新学者

30万/年

1.缴纳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可租住博士后公寓;

3.享受学校采暖补贴。

4.享受学校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政策。

5.享受学校规定的健康体检。

6.享受学校教职工工会福利;

7.使用教工版校园一卡通。

项目资助博士后

12万/年

2、博士后在站时间有何要求?

答:博士后人员在站工作时间为两年,一般不超过三年。承担国家重大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基金资助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的博士后人员,如需延长在站时间,经设站单位批准后,可根据项目和课题研究的需要适当延长。

博士后人员工作期满后应按时出站,确有需要可转到另一个流动站或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博士后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最长不超过六年。

3、博士后如何评定专业技术职务?

答:来校前未进行过职称评定的鼎新学者和项目资助博士后,在办理进站手续时,经中层单位审核,学校审批后确定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为进站时间。

4、出国(境)如何申请,时间有何要求?防疫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科研需要,经合作导师和中层单位同意,学校批准,鼎新学者和项目资助博士后可到国(境)外开展合作研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进行短期学术交流,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累计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因私出国(境)的,经合作导师和中层单位同意,学校批准后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联合培养博士后、计划外在职博士后的出国(境)管理由企业或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注:出国(境)须满足学校及地方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且须完成相关的审批手续。)

5、博士后考勤如何管理?

答:鼎新学者、项目资助博士后的日常考勤参照教职工日常考勤进行。

6、各类博士后什么时间开展中期考核?

答:中期考核在博士后(含鼎新学者、项目资助博士后、计划外在职博士后)进站一年左右进行,不设具体量化指标,注重考核博士后的科学作风、学术贡献和科研创新能力。

各中层单位依据制定的《中期考核办法》,自行组织博士后开展中期考核,在考核前向学校博管办报送《中期考核工作安排一览表》,考核结束后报送《中期考核表》。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的博士后,按相关规定办理退站手续。

联合培养博士后的中期考核由企业负责组织开展。